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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升级、业绩入库、网上申报各环节操作指南!
发布时间:2017-8-30  浏览人次:2412
 

2007年,住建部为了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提出了四库一平台的建设工作。至2016年全国31个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基础数据库与住建部实现了实时互联互通,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正在实现。

如今,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日益完善。在20161019日,住建部下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通知指出:从2016111日起,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去年10月,住建部226号文引发的大地震余波未尽。近日,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在《2017年工作要点》中,提出要修订施工企业资质标准,简化资质考核条件

226号文中,已经取消了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等人员指标考核。屈指算来,《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考核指标也就剩下了企业资产(资信能力)技术负责人工程业绩等3项(不包括特级资质)。

修订资质标准,怎么修?修什么?简化资质考核条件,简化什么?重点考核什么?透过对资质标准的修改思路,或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资质考核指标

1、去年取消了建造师等人员指标考核

201610月,住建部下发《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2、强化业绩考核

针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先是大幅度提高一级、二级资质企业的工程业绩要求。以一级资质为例:

修改前:建筑面积 3 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 2-3 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

修改后:建筑面积 12 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 10 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

同时提出,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这将使得在资质申请中,业绩造假的情况基本被杜绝。

32017年要重点考核企业信誉(新增)

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较少涉及对企业信誉的要求,仅在特级资质企业的资信考核中,有 银行授信额度上缴税额  的要求。

2017年开始,企业信誉将是资质考核的重点之一,或许也是资质标准修订的方向之一。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在《2017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

信誉!信用!诚信!这三个词,或许将成为2017建筑业年终盘点的主角。

针对信用,放大招

针对信用,今年住建部要重拳出击了!

1、试点开展对信用良好、能够提供全额担保的企业,取消承揽业务范围资质限制

2、完善四库一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及时公开企业和人员的信用记录。

3加大对企业取得资质后的动态核查力度,特别是对不符合资质条件企业承揽项目的重点核查,严格依法查处不合格企业和人员,强化市场清出管理

4修订建造师管理规定,强化执业监督,落实执业责任。

5、修订出台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加大对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打击力度。

6、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

2017年,注定是建筑业改革大年,你准备好了吗?

办理资质升级时,显示工程业绩审核未通过怎么办?

资质升级,就是建筑企业获得了建筑资质证书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进行已获资质更高等级的申请。在资质升级办理中,工程业绩是主管部门重要的审核目标。办理资质升级时工程业绩审核未通过有哪些原因?这是企业办理资质升级前,准备工程业绩材料需要注意的。

工程业绩审核未通过原因:

1、日期问题

企业提供的工程业绩材料中,工程合同签订日期早于工程中标日期或竣工验收日期早于工程合同签订日期,材料上的时间错误。

2、人员问题

工程业绩中的主要人员,如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等,不符合工程承揽的要求,也就是超过标准或跨专业参与工程建设。

3、图纸问题

建筑企业申请的施工资质中,工程业绩有技术指标的,就需要企业提供相应的技术图纸,图纸反应的技术含量不达标或图纸内容出错,都是图纸问题。

4、信息问题

工程业绩材料中,无法判定工程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等其中的一种,就不能确定是否符合考核要求。同时材料中的人员信息出现自相矛盾或缺少主要信息,这些都是信息问题。

以上标明了一些工程业绩审核失败原因,是企业在业绩材料审核中易常出现的问题。由于建筑企业的不谨慎,或是因为不了解条件而准备不充分,都将导致工程业绩审核不通过。所以,要想在资质办理中,顺利的通过工程业绩审核,建筑企业应该早作准备。

工程业绩应做好那些准备:

1、建筑企业认真审核材料信息,找出信息有错漏的地方,及时的进行整改;

2、工程业绩中有人员问题的,此项工程业绩可能无法用作考核,需要另行准备;

3、业绩材料中有图纸问题的,应当及时更换图纸,更好的应对考核;

4、工程业绩材料中,中标、承包、建设、竣工等日期混乱的,应当及时修改。

我国的建筑资质标准中,将企业能够申请的建筑资质分成不同的类别和等级。当企业决定经营范围,选择了某项专业的施工资质后,就需要进行资质申请。

同时,由于企业能够申请的资质分成不同的等级,低等级资质的企业为了满足工程承包需要、扩大工程承包范围,往往会去进行资质的升级。做好工程业绩材料准备,将能帮助企业更好更快的完成资质升级。

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不可触碰的“雷区”,你知道哪些?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资质增项,是很多建筑企业面临的工作,但是有时候因为各种原因,资质升级往往不成功,有哪些情况建筑企业不能办理资质升级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其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1、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2、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3、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4、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5、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的;

6、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劳务人员工资的;

7、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8、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

9、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10、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

11、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

12、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

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被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在资质被撤回后3个月内,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核定低于原等级同类别资质的申请。

资质升级雷区,建企都栽在哪里?

2017年开年以来,住建部多次曝光建筑企业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这些建企全部是因为业绩造假而被通报,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具体如下:

点击查看:住建部曝光|63家建筑企业“资质升级作假”被通报,还有75家“被举报”正在调查核实
   
在去年住建部就曾下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指出:
2016111起,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我们也能看出上述地方建企均属工程总承包资质申报升级,且全部是同一个原因企业业绩材料弄虚作假,而被通报,仿佛一时间企业业绩成了资质升级的雷区,不可触碰,否则后果严重。

近两年的政策中多部门要求淡化企业资质、推进工程总承包,也正是这样工程总承包资质逐渐成为建筑企业实力的重要体现,但国家在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的同时又在资质升级方面抬高门槛,业绩方面大企业自然是不存在任何问题,但却难倒了众多中小地方建企,所以这才会导致福建、河南、江西等地成为建筑行业的重灾区,各种乱象不断!

那么,资质升级中企业业绩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规定:

1单位工程未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能作为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业绩考核。

2配套工程不得单独作为企业申报施工总承包资质工程业绩考核。

(注:《建筑法》第二条写明,配套工程是指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相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3超过时限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要求的510,是指自申请资质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期间竣工的工程业绩。如:申报年度为2015年,5的业绩是指201011日之后竣工(交工)验收合格的项目。

4超越本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注:企业以境外承包工程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的,不考核其是否超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5项目负责人不规范执业

企业申报的工程业绩中,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时存在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执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企业该项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6保密工程不得作为企业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7群体建筑(无论基础是否相连)不作为单体建筑面积业绩考核。

8轻钢、网架结构跨度业绩,不作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跨度业绩考核。

9企业因负有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被降级、吊销资质,其相应工程业绩不得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10工程业绩弄虚作假申报资质被通报批评或撤销资质的,其相应工程业绩不得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升级中常见失败案例

1、某企业主项申报房建一级:

综合指标不达标:企业净资产不达标,无增资后财务审计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代表工程业绩不达标:数量不达标,业绩124超出资质范围施工,业绩35工程类别不正确,且业绩资料加盖印章与企业名称不符。

2、某企业增项申报房建一级:

人员不达标: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内容不规范,无专业、出生年月不符,身份证复印不清,装订无编码、目录,且企业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无起止日期、险种;代表工程业绩不达标:3项业绩超资质施工。

3、某企业增项申报钢结构一级:

人员不达标:企业人员社会保险证明不符合要求,无缴费及缴费基数、最新缴费额等明细;且2名建造师有监理工程师注册在其他单位,1名建造师有造价工程师注册在其他单位;代表工程业绩不达标:两项工程业绩超出资质承包范围。

4、某企业增项申报市政一级:

综合指标不达标:未提供建筑业统计报表;代表工程业绩不达标:资料不能反映考核指标,一项业绩为综合工程,未提供竣工决算材料、无工程量清单,且验收报告中单位非本企业;另一业绩为非市政业绩。

建筑业资质管理改革改了什么?影响到底多大?

近年来,住建部资质改革政策文件不断出台,并且力度一个比一个大,市场监管不断加强,手段与方式也更加多样。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明了下一步行业格局和监管的调整方向,包括业绩核查、动态核查、各类专项检查,完善行业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势必会对未来的市场变化及行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市场监管:

建筑业资质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以淡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为改革方向、以轻审批重监管为管理理念,住建部连续发布了多项政策。

信用监管:

四库一平台正式上线后,企业在资质申请、招投标、办理施工许可时,信用记录将会成为一项重要考量指标。

税务监管:

201651起,建筑业正式施行营改增。51后开工的新项目如果拿不到进项发票,税率就会从3%提高到11%,甚至达到17%。营改增倒逼企业改革,如果施工企业不能改变管理方式,税负一定是只增不减。

结语:实行营改增以后,特别需要注意发票。不论是虚开发票,还是接收虚开的增值税发票,一旦被查到,除了补齐税款外,企业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或将追究刑事责任。

挂证挂靠转包监管:

20149月开始,住建部在全国启动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两年来,住建部共查处挂靠、转包等违法项目超过2万个。

20149月~20159月,共检查项目485337个,涉及施工企业376908家,建设单位344003家,发现的违法发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项目13216个。

201510月~20169月,共检查项目534918个,涉及施工企业415954家,建设单位381556家,发现的违法发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项目7064个。

2016年,住建部处理挂证人员上百人,其中还不包括在申请注册过程中就被发现的人员。

点评:两年行动对转包挂靠的打击力度很大,住建部正在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办法,未来将建立两年行动长效机制。随着四库一平台正式上线,全国数据联网得到进一步推进,未来对挂证的查处会更快捷,查处力度一定会更大。

业绩监管:

20161026,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的通知》,要求开展业绩核查工作。

201713,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的补充通知》,明确业绩核查的重点是申报项目是否真实、填报的开竣工时间、中标价及主要技术指标是否与实际一致。

2017年开始,智能化审批逐渐铺开,将由智能审批系统抓取相关数据,通过后台比对,判定是否通过。机器换人后将更加铁面无私。

点评:简化资质标准后,取消了部分资质的人员考核指标,因此,业绩就显得至关重要。有效业绩不达标,申请资质升级一定无法通过。

质量安全监管:

201611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后在生产经营中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将纳入刑法调整范围。

20171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2017724,住建部下发安全大检查,为期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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